今天有一则新闻让人气愤,大连某公司一位年轻妈妈,因为老公出差在外,9个月大的孩子病毒性感冒,高烧到42℃,向公司请假却被拒绝。理由居然是依据公司制度不可以请事假,如果不上班就要被记旷工。这是逼死杨白劳的节奏吗?